近期,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24大类食品2076批次样品,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31批次,不合格样品45批次。其中,郑州市二七区天香饼业坊生产的1批次小白饼,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检出值为0.151g/kg,1批次圆油饼,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检出值为0.119g/kg,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,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。
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相关信息显示,在食品生产中,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防腐剂,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2760-2014)中规定,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不合格的原因,可能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使用,以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。